2008/09/19

租賃公證費用標準表


一般人看到這個表,會想說我的房子月租三萬塊,請公證人來公證並附強制執行,費用就是1500元.
其實並不是這樣!
必須總計公證標的物的價值,以上例來說,月租三萬塊,押金兩個月,租期兩年,那麼屋主在這兩年之間,會收到:
(月租3萬元 x 租期24個月 ) + (押金6萬元) = 78 萬
這78萬就是這張租賃契約的總價值,以這個總價值公證的話,費用是3000元,不過將來租賃雙方有糾紛,光花3000元也不能解決事情,一樣要上法庭,所以這個公證書還要並載明逕受強制執行,費用是4500元,這樣就可依公證法119條,逕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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