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8

房貸2期沒繳 房子可能沒了

房貸2期沒繳 房子可能沒了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8.01.18 05:36 am


房貸族注意了,金管會昨天修訂新規定,貸款人一旦兩期房貸逾繳,不僅喪失與銀行債務協商權利,還可能丟掉房子,因銀行可啟動「加速條款」拍賣貸款人的房子抵債。新規定最快四月上路。

所謂「加速條款」指的是,消費者與銀行約定,消費者如果逾期(通常為一期)未繳付本息,即喪失「期限利益」。也就是說,逾期未繳房貸後,原本廿年的貸款銀行可要求消費者提前一次清償全部貸款,或拍賣擔保品(通常房子或土地等)抵債。

銀行主管指出,現行銀行與貸款人簽訂的契約,只要房貸逾一期未繳,銀行即可行使「加速條款」拍賣抵押品,金管會昨天放寬到兩期未繳。

銀行主管表示,實務上,大多數銀行很少動用到「加速條款」,不會嚴格到只逾一期未繳就拍賣房子,會先透過催繳等方式要求貸款人儘速還款;如果催繳幾個月貸款人仍未繳款,銀行才會進行拍賣等債權保全。不過,四月「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實施後,不利銀行債權確保,銀行業反而有機會動用這項「討債」工具,以「加速條款」逼使貸款人繼續正繳納房貸。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訂,消費者向銀行貸款後,萬一還不出錢,可申請債務協商,包括消費借貸、自用住宅房貸與雙卡貸款等,都可做為協商標的。

金管會昨天公布「個人購屋與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兩大重點包括:

一、明定「自用住宅」,是指借款人所有供自己或家屬居住使用的建築物;「自用住宅借款債權」是指,以自用住宅設定擔保向銀行借貸分期償還的債權。

二、自用住宅貸款借款人申請「債務協商」前提,是逾期繳納本息未超過兩期,以及同意依原契約按期還款。


換句話說,借款人逾期未繳納房貸本息如果超過兩期,或不同意依照原契約還款的話,銀行即可不受理「債務協商」,直接啟動「加速條款」,拍賣貸款人的抵押房子保全債權。但銀行也可以接受借款人申請,展開協商;收放全看銀行臉色。

【2008/01/18 聯合報】

觀察站》不平等條約 貸款人淪祭品

【聯合報╱本報記者陸倩瑤】 2008.01.18 05:36 am


金管會昨天預告「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新規定將隨房貸契約生效,但這是不平等條約,因銀行立不敗之地,借款人卻綁手綁腳,全看銀行臉色。

根據規定,房貸借款人申請債務協商須符合兩項條件:一是延遲繳付本息不得超過兩期;二以書面同意「依原契約按期還款」,貸款人兩者都須做到,否則銀行可以逕自拍賣房子抵債。

然而如果借款人還不出錢來,延遲繳納本息的「喘息期」只有兩期 (兩個月),能否在期限內完成協商大有疑問;另外,新規定強制借款人在「原契約」基礎上協商,試問又有什麼協商空間?

更吊詭的是,借款人因還款困難要求協商,可見原房貸利率或期數已難以負荷,金管會要求雙方在「原契約」基礎上協商,對於借款人而言如同雪上加霜,銀行卻取得「尚方寶劍」,談判時優勢占盡,甚至隨時可拍賣借款人的房子。

事實上,銀行基於成本與業務考量,不致於輕易拍賣房貸借款人的房子,房貸借款人與銀行之間仍有協商彈性;令人擔心的是,部分銀行為搶生意,房貸成數高達八成以上、甚至百分百,儼然成了房貸市場潛在地雷。金管會新規定,不盡然有利於「好」銀行保障債權,卻可能為鋌而走險放款「壞」銀行大開方便之門,為求「自保」動輒處分抵押品,變相鼓勵銀行賺黑心錢、遊走灰色地帶,消費者權益淪為祭品。

消基會、消保會 都說不合理

針對金管會最快在今年四月上路的自用住宅貸款債權新規定,消基會痛批「根本是逼貸款人走上絕路!」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表示,貸款人一旦兩期房貸逾繳即喪失與銀行債務協商的權利,且房子恐怕還會被拍賣抵債,規定明顯傾向銀行業者,對貸款人無疑是雪上加霜。「金管會沒有徵詢消費者的意見就讓新制上路,往後恐怕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應將消費者納入協商機制,草案有待重新檢討。」

消基會不排除廣泛徵詢消費者與學者專家意見,共同討論合理期限,並召開公聽會,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另外,因該規定是附屬在房貸契約上的房貸定型化契約基本條款,消基會認為新規定對消費者不公平,恐違反消保法的誠信原則。

消保會也認為,兩期房貸逾繳的規定不合理,違反誠信原則。

【2008/01/18 聯合報】

繳不出房貸?房貸戶可延寬限期 或借新還舊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2008.01.18 05:36 am


兩、三年前被低利率房貸吸引買屋的房貸戶,最近將同時面臨房貸利率拉高、償還本金的壓力。銀行業者主管昨天說,去年下半年起房市交投轉冷,近來陸續有投資客向銀行申請延長寬限期,有些投資客可能面臨無法延長寬限期、被迫殺出投資屋的困境

銀行業者解釋,過去兩、三年來,各銀行為搶攻房貸市場,大打房貸價格戰,紛紛祭出前半年1.95%至1.98%的超低利房貸專案,不僅吸引自住型買盤,投資客更大舉湧入。

但利率緩步走高,加上第3年起房貸利率恢復正常水準,目前大都在3.5%左右,業者說,今年起約有20%房貸戶,將同時面臨寬限期滿、利率提高的困境。

業者說,以台北市為例,因房價較高,以貸款500萬元、前兩年利率平均2.7%計算,每月只需支付11,250元利息;但寬限期滿後,貸款500萬元、貸款20年,第3年起利率3.5%,每月償還本金和利息達31,233元,貸款年限若30年,每月本金和利息為23,365元。

在薪水沒增加,房貸月付金卻突然大增的情況下,房貸戶如何以時間換取空間?銀行建議,申請延長貸款寬限期、變更還款方式,都是不錯的選擇;至於房貸辦搬家,要有成數被降,甚至被拒絕的心理準備。

土銀主管說,已發文給各營業單位,針對寬限期滿,貸款戶可能發生的狀況提供協助,包括延長寬限期,但規定一次只能延長一年,及變更還款方式,即把貸款本金分成兩部份,其中70%依貸款年限平均攤還,另保留30%本金到最後一期一次清償。

同時,一銀也說,寬限期滿的人,可申請延長寬限期,但要看個案;最多只能延寬限六分之一,如貸款30年,寬限期最長為5年,但銀行會視客戶過去往來狀況,若往來正常,大都會讓客戶延長一年。

另外,客戶也可能把一般房貸,轉換成「輕鬆還房貸」,就是保留20%到50%本金到最後一期一次清償,剩下的50%至80%本金依貸款年限平均攤還。

彰銀說,貸款戶如果真的覺得負擔太重,可申請延長寬限,或是變更貸款契約「借新還舊」,更改還款方式。

房貸搬家方面,銀行主管表示,因近來房地產交投趨緩,房市前景不明,大部分銀行房貸政策已趨緊,除成數普遍在70%外,利率亦不及以往優惠。

【2008/0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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