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0

新屋「施工瑕疵」攀升 中市、竹縣爭議居冠亞

新屋「施工瑕疵」攀升 中市、竹縣爭議居冠亞

2007年第3季全國各縣市政府受理的不動產消費申訴案有402件,較去年同時期增加32.2%。太平洋房屋根據內政部最新出爐統計資料,彙整91年至96年第3季,全台房地產消費糾紛累計件數共達4,513件,這類購屋消費糾紛有逐年增加趨勢,每年交易糾紛件數分別為91年335件、92年384件、93年584件、94年968件、95年1283件、96年前3季/959件,交易類型涵蓋了不動產仲介業之新成屋、中古屋之仲介糾紛,及建商推案之預售屋。九十六年第三季購屋消費糾紛最多的區域,依序台北市69件居首,其次新竹縣66件、台中市56件、桃園縣46件、和台中縣23件….,相較歷年各季,新竹縣首度名列房地產消費糾紛發生率第二高之區域。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指出,九十六年第三季台灣發生的402件房地產消費者糾紛中,排序前五名為「房屋漏水(79件)」、「施工瑕疵(41件)」、「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29件」、「交屋延遲」28件、「隱藏重要資訊(22件)」。

買到漏水屋 掌握「半年」保固期

萬一消費者在面對住家滲漏水的情況時,該如何處理呢?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指出,民法第365條規定,房屋內的滲漏水若是由原屋主留下來的,原屋主即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因此在半年內買方可據民法向賣方求償價金以及重大瑕疵五年期間的解約權。若非原屋主遺留的瑕疵或非經由改建所引起的漏水問題,各家房仲業者,在這方面提供不同程度的保固服務,購屋者可別「漏」了這項權益。

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指出,房子滲水的原因很多,屋齡、施工不良、建材或擅自改建是造成滲水屋的元凶,暴雨過後看房子,消費者可一一詢問房子的各項細節,如房子的屋齡愈老、改建幅度過大,滲漏水的機率就高,而當您發現房子有漏水、滲水的情形,可向房仲業務人員反應並記錄下來,藉此做為和賣方議價的依據,如果瑕疪情況嚴重,就得好好衡量一下,免得吃虧。
根據太平洋房屋近五年的各類客戶投訴案件中,也是以漏水保固理賠案件最多,比重高達七成,每件保固金額平均為二萬七千元。李珠華指出,為避免購屋糾紛的產生,相關法令日趨周延,包括公平法、消保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均提供消費者在購屋時的相關保障。不過規避購屋糾紛不光靠政府的加強宣導,銷售單位的切實配合執行,加上消費者觀念的覺醒,才是主要關鍵。李珠華指出,消費者要了解法令規定,才能爭取自身最大利益。選擇房屋仲介公司時,也應選擇有提供房屋保固的業者,以免買賣成交或住進去後各項缺失一一浮現而求救無門。李珠華建議傋屋者,為了自身權益在簽立買賣契約時,要將「要約」寫清楚,如載明屋況瑕疪上的解決方式,而且最好在雨天看屋,他說風災水患後正是看房子的最佳時機點。

【註:民法第365條第1項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6個月間不行使或自交付時起經過5年而消滅。」民法第365條第2項規定「前項關於6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因此,在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的情況下,解除契約是沒有期限的限制的。】

第三季「施工瑕疵」糾紛 中市竹縣爭議多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91~96年核發建築物使用執照住宅類平均年增率預估19%,由於建商規劃量體激增,施工及服務品質相對吃緊,交屋糾紛也開始增多,造成建案建築工程出現瑕疵的購屋糾紛直線竄升。因此消費者要確保購屋權益,在交屋前的點交驗收動作務必更為詳實仔細,確實檢查屋內外的各種設施,還要向建商索取竣工圖與管線配置圖,將有助於民眾瞭解房屋的結構。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指出,96年台中地區,在市場利多激勵下,房屋交易量揚升,相較95年上半年新屋爆量103%、推估全年成長80.6%,建商推案之新成屋買賣糾紛也相對激增。第三季發生的41件「施工瑕疵」購屋爭議,以台中市的13件和新竹縣的12件為最多,比爭議第三名的高雄縣(6件)多出2倍之多;而「交屋延遲」糾紛28件,新竹縣就占了半數14件。

李珠華指出,成屋與預售屋買賣發生糾紛,最常見的還有「契約審閱權」、「定金返還」、「隱瞞重要資訊」、「廣告不實」等,購屋民眾應引以為鑑,在買賣過程中審慎留意購屋常識,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廣告內容不實 可要求解約

太平洋房屋行銷部表示,廣告是契約的一部分,若廣告內容不實的話,將影響房屋的價值,民眾可以要求解除契約。而依據消保法規定,建商對消費者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預售屋代銷業者常用五花八門的促銷手段,製造買氣旺盛氛圍,吸引民眾上門。消費者務必理性冷靜,確實審閱契約內容,不可輕率立約。不動產最多的品質爭議,以「房屋漏水」、「施工瑕疵」最典型。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建議民眾要勤做功課,因為任何事後的補救,都無法完全補償消費者在金錢與精神上的損失。

另外,關於「隱瞞重要資訊」爭議,常發生於房屋是否曾為兇宅、是否被建管單位判定為危險建築等,。因此購屋前不妨訪查附近里鄰,弄清楚房屋轉售原因,並實地勘查鄰近房地狀況,才不會吃虧。如果發現建案價格低於鄰近建案太大,先不要沾沾自喜,因為很可能買的是工業住宅,而非一般住宅,民眾購屋應該跟建商索取使用分區證明或要求提示都計圖,就可一目了然。

消保會提醒,消費者委託房屋仲介業者購屋時,應要求業者製作「不動產說明書」,記載建物相關的瑕疵。因為「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不動產說明書」也是買賣契約的一部分,消費者千萬不要讓應有的權利睡著了。

(本文由太平洋房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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